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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考试宝典:通读细读精读

2011/5/25 14:49:31   南宁在线   城市网

  教材的运用和学习方法

  一般参加CPA考试的考生大多为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接触不多,于是对《经济法》这样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用性都非常强的法律学科缺乏认识,难以把握它的规律性,而学习方法对应试能否成功至关重要。其中对教材的把握是学习方法中至关重要的,因为试卷的内容源于教材,能否熟练应对考题,答题准确也是有考生对教材的内容体系是否精通决定。北京注协培训网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时也是张弛有度,讲解精准。进而有些考生不愿意看教材,寄希望于考前冲刺背背所谓的重点,而不是踏踏实实地掌握教材中的考点,只听听网上的课就想安逸待考。不要忘了,考题涉及的的客观题有40道题左右,主观题有4道左右,会涉及我们教材的每一章的相关重点内容,如果想急功近利、投机取巧似乎不太有效,还是要扎扎实实依托教材复习。

  首先,对教材要进行通读。

  拿到教材后要从头至尾认真阅读,能对教材的体系、内容大致了解。清楚经济法考试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5章,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即法律基础知识部分。

  2.组织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同时还包括破产法。

  3.财产法。包括物权法、工业产权法和合同法(总则、分则)共四章内容。

  4.行为规则法。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证券法、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竞争法律制度。

  并通过对教材的阅读及解释内容的理解,对每一个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有初步的认识。别忘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确实结合实际加以理解都可以把相关规定读通。有了第一步的基础,就可以进入第二步的学习。

  第二,细读。

  学习法律最重要的是就是要明确法规条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在法律规范范畴内,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那么,我们就要去熟知条文。但我们考试涉及的条文规定实在太多,而且都很相似,整篇的文字看一会儿就让人头晕,很难继续看下去。所以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就要找寻规律,去理解性记忆。

  我们复习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解释,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在细读时,考生要侧重于法条的学习,并对其前提先明确,然后去寻找并记忆权利义务,当然主要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义务部分的知识。

  1. 记忆重点为经济法教材中,有关比例、时间、人数等数字化的法律规定较多,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不但要掌握有关数字,还应连同数字的出处一同记忆。还有如法定情形、设立条件、特征等也要重点复习。

  2.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中国汉语的表达繁冗多意。比如说,条文中经常出现"以上"、"以下"、"以内"、"不满"、"以外"等字样需要我们更多的去理解、辨别,此时如仅仅单靠强行记忆显然是不够的,别忘了我们涉及的大多数考题是灵活结合实际出题,仅仅是记忆了法律规定很难应付大部分考题。通常"以上"、"以下"、"以内"是包括本数在内,而"不满"、"过"则是不包括本数的。

  以2009年的一道单选题为例:

  【例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所规定的"十八周岁以上",就包括了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就是指的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不包括年满十八周岁。

  3.应对综合题要求考生不但要准确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分析能力,灵活运用能力,即将法律规定与题目所述事实结合起来。必须对法律规定正确理解,不能死记硬背,生搬硬套。

  第三,精读。

  虽然经济法试题涉及了教材的每一章内容,覆盖面是非常广泛,但凡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相关,实际应用较多的章节考核分数较多,相关考点也多。重点章节内容约占考分比例65%,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应学会合理分配时间,重点章节多花时间重点突破。

  按其重要程度,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等级。首先为最重要的章节,这个层次的内容所占分值很高,往往单章内容就有十几分,而且一般会出主观题的。如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合同法、竞争法。其次为相对重要的章节,有一定的可能会出综合题,每章内容所占分值在十分左右,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工业产权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部分内容。其他章节属于一般要求,所占分值较低,以考客观题为主。

  总之,要想学好《经济法》一门,教材是关键。而要想做到通过通读、细读、精读,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一定要做到通晓法理。如何到达学习目的,有些考生可以通过自学加勤奋做到。但对大多数考生而言,通读、细读、精读要做到位是有一定难度的,一方面,人有惰性,如果没有毅力和恒心连第一步都很难做到,总归法律条文很枯燥,没有小说精彩让你欲罢不能,另一方面,如何理解,哪些是复习重点,有什么学习技巧也并非每个人都能掌握。因此建议这类考生可以通过听课道道学习目的。因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的专家通过多年的经验已经把这门课程研究得比较透彻,可以把重点难点突出出来,并结合实战要求明确学习目的,并辨别、避开一些知识陷阱。也能有效克服考生的惰性,通过按部就班的学习,循序渐进,真正对教材有深刻的把握,并学会游刃有余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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